侵吞骗取五保集中供养资金等16万余元 舒城县一敬老院院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6-08-07 点击量:182
新安晚报 安徽网 侵吞、骗取五保集中供养资金、低保资金、五保老人护理费、门诊费用等合计161467元,舒城县桃溪镇敬老院院长李保平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被告人李保平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六万一千四百六十七元,上缴国库。日前,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21年12月舒城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保平在担任舒城县桃溪镇敬老院院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收入不入账、重复报销等方式,侵吞、骗取五保集中供养资金、低保资金、五保老人护理费、门诊费用等合计161467元,并用于家庭开支。
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保平在协助基层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李保平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罪行,依法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保平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李保平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彭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