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三瓶酒精准备上高铁 被行拘五日
发布时间:2026-08-10 点击量:114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9年12月31日10时许,合肥铁路公安处黄山北站派出所歙县北警务区执勤民警在歙县北站查获一名携带酒精准备乘坐高铁的男子。目前,男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品),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男子随身携带行李在通过安检仪时安检人员发现其携带的行李箱内有三瓶液体,遂对其进行询问,男子声称携带液体系普通水,当安检人员坚持让其打开行李进行检查时,该男子又改口称携带的是酒精,安检人员为了确保安全遂通知在安检现场执勤的民警。
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该男子姓朱,安徽合肥人,在黄山工作,此次回家时因一时贪图便宜将公司用于清洗机器剩下的2.4千克酒精灌装在三个饮料瓶中准备带回家煮火锅用,在明知酒精属于易燃品的情况下进行灌装后用纸盒、塑料袋等进行伪装包裹混进行李中,企图瞒天过海。在查获之初又心存侥幸心理谎称携带液体为水,企图蒙混过关,后被安检人员要求当场查验。
最终该男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被合肥铁路公安处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日被送至黄山市拘留所执行。
朱正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